近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名单。
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名单,包括:
济南市历下区、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淄博市张店区、枣庄市滕州市、东营市东营区、潍坊市诸城市、济宁市邹城市、威海市环翠区。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名单,包括济南市章丘区、青岛市市南区、淄博市临淄区、烟台市蓬莱区、潍坊市奎文区、日照市莒县、临沂市郯城县、河东区、德州市夏津县、齐河县、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郓城县。
据介绍,近年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围绕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创新实施、扎实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行动,从供需两端发力,不断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结构更加合理、消费环境更加优化。(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依盟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