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后,建立新的评价机制、解决技能人才尤其是产业工人水平评价问题,畅通职业发展通道,是广大产业工人的最大期待。为充分发挥技工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方面的作用,全面推动技工院校承担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动我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动山东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完善学生认定体系。根据技工院校学生培养层次,将认定等级开放到二级/技师层次,取得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的技工院校,对注册本校技工教育学籍并完成相应教学计划的学生,不再要求其逐级考核认定,而是按照其注册的初级、中级、高级、预备技师培养层次,直接进行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扩大社会认定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具备资质后,原则上面向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均可备案并面向社会人员开展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同时,已具备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资质并开办预备技师班、高级技工班的技工院校,可以对本校相应专业教师开展职业技能等级二级、三级的认定,助力教师职业生涯发展。
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培训鉴定处负责人介绍说:“随着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不断深化,职业资格证书大幅度减少,技工院校毕业生由过去的“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就业,变成了单证就业。2020年以来,省人社厅在全省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我们学校1368人次学生参加了技能评价工作,学生积极性很高,反响很好。允许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将有利于充分发挥我们技工院校的专业能力、资源优势,推动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同时扩大院校影响力,实现院校和社会‘双赢’”。
2020年,山东省在全省遴选了120家技工院校开展面向本校学生高级工及以下层次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成30297名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5547本。此次,不仅在制度上完善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也拓展了技工院校社会化服务空间,取得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资质的技工院校优先面向不具备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格的技工院校学生、技工院校教师,以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金蓝领”培训学员、职业培训机构学员开展认定,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全面开展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建设,服务和推进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省人社厅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综合管理,做好技术服务和质量督导等工作,加强事前备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技工院校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起主体责任,提高认定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搭桥’‘铺路’。”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张龙介绍说。(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通讯员 范洪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