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4单位入选“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民间文化艺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方案部署,结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办法要求,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于今年4月底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经过申报材料审核、专家严格评审打分,我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周村区人民政府、博山区山头街道办事处、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因拥有花灯、芯子、陶瓷琉璃制作、蹴鞠四项特色民间文化艺术,被命名为2021-2023年度“山东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据悉,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评分高低排序,结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分配数额和要求,从62家入选单位中推荐申报2021-202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本报记者 徐光莹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