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电新闻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了解到,为协助受极端强降雨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山东航空发布关于涉及郑州航线国内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业务通知。
适用范围
自2021年7月21日0时(含)起,凡在2021年7月20日24时(含)前购买或换开的324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之间郑州进出港山航实际承运航班及挂SC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航班日期范围须在原航班日期7天内,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为旅客办理客票未使用航段的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变更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旅客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办理渠道
通过山东航空各直属售票处,山东航空客服中心(电话95369)、山东航空官网、山航掌尚飞APP及山航OTA旗舰店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山东航空各直属售票处或山东航空客服中心(电话95369)办理。
本通知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在7月21日(含)前完成退票或变更,收取的手续费可在原办理渠道申请补退;不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已办理退票或变更业务所收取的手续费不予补退。
闪电新闻记者 于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