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电子证照真方便,办事不用携带纸质证照,更不用担心丢失了!”9月1日,在青岛市委编办的指导和帮助下,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服务中心通过办公业务系统生成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服务中心出纳人员李振梅通过出示电子证照,顺利办理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这是青岛市首张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
据介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年,青岛市被确定为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照工作试点市,市南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和即墨区为试点区。青岛市委编办会同青岛市大数据局共同探索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实现“爱山东”App与公安、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的自有业务系统之间数据共用共享。
自9月1日起,青岛市列入试点范围的事业单位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人社部门办理社保登记、医保部门办理医保登记、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公积金登记等相关业务时,可通过“爱山东”App出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证照作为法人身份的依据,无需再提交纸质证书。(记者 肖芳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