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济南市民刘先生成功在济办理了其在青岛购买的房子的不动产权证。这是济南市完成的首笔“全省通办”业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工作要求,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青岛、日照、烟台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全省通办”业务。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为方便群众,“全省通办”业务遵循的是人在哪就在哪申请的原则。刘先生人在济南,房子在异地,所以他从济南站前街不动产登记大厅全省通办专窗进行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申请。工作人员通过山东政务一网通平台,将刘先生的资料拍照上传,形成数字化材料,随后联系青岛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对该笔业务进行审批,指导刘先生在网上缴税、缴费,并为其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进行邮寄。前后半小时左右,刘先生成功为其青岛的商品房办理好了不动产权登记业务。
7月5日,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接到了一笔来自日照的申请业务。日照市民秦女士要为其在济南的房子办理抵押登记注销业务,当初办理抵押登记时,秦女士专门从日照跑到济南,而此次通过“全省通办”,作为抵押银行的日照银行在日照市不动产登记部门通过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发起抵押登记注销申请,济南市不动产登记部门接收到异地代收的业务后,立即为其审批,即时办结。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通办”能实现的登记业务有:新建商品房转移预告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抵押首次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二手房买卖转移登记(已办理限购网签)、房屋赠与登记、婚姻析产转移登记。为推动“全省通办”全面落实,济南市通过数据和信息共享,制定了操作规范,打通了异地通办平台,并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了人员培训,在站前街不动产登记大厅设置了全省通办专窗,全面做好准备,为下一步实现不动产登记“全省通办”打好基础。(记者 王宝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