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司法厅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重点搭建了“亮证执法”“亮证(码)核验”“信息免填”“实体证照免提交”四类应用场景,最大限度为企业和群众减负担、增便利。
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大数据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电子证照在交通运输和文化旅游等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重点搭建了四类应用场景:一是探索开展“亮证执法”。依托“山东通”APP和山东执法监督小程序,开发行政执法证件电子亮证功能,实现行政执法人员“电子亮证”表明执法身份,企业群众“扫码”验证执法身份。二是探索开展“亮证(码)核验”。依托“爱山东”APP,使用归集到企业群众名下的电子证照,通过当事人出示电子证照、“居民码”“企业码”表明身份或资质,免除随时携带、出示纸质证照材料的麻烦。三是探索开展“信息免填”。升级改造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系统,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通过扫码自动获取企业群众相关数据信息,免去行政执法人员手动录入信息的麻烦,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四是探索开展“实体证照免提交”。持续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相关电子证照合法、可靠、满足原件形式要求,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自动调取并存入行政执法电子案卷,不再要求企业群众提供实体证照。
下一步,山东省司法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领域中的应用,不断强化信息科技支撑,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推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全面梳理可以在行政执法领域应用的电子证照,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持续拓宽电子证照在相关行政执法领域的应用范围。加快推进移动执法、掌上办案、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机制建设,聚焦重点执法环节,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场景。推动行政执法办案业务系统升级,对接本地区电子证照系统,开发完善电子证照调用、核验等功能,为行政执法人员应用电子证照提供信息化保障。(海报新闻记者 丛萍 济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