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新山东2月13日讯 济宁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提前告知、重点突出、精准执法”的原则,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杜绝“以罚代管”,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公开公示月度监督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每月随机抽取65家企业,列入次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行公开公示。提前告知企业检查时间、检查内容,让企业早知道、早准备。
开展预告知专题培训。组织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条解读,并培训企业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让企业早自查、早整改,提高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和规避风险的能力,消除安全隐患,减少违法行为。
精准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公开公示及预告知培训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仍然落实不到位的,将依法在自由裁量幅度内顶格处罚,对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曝光。(通讯员 孟繁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