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创新行政调解模式构建三级调解格局

稿源时间:2018-06-12 09:07:45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临淄区创新行政调解模式,构建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

  中国网新山东6月12日讯 淄博市临淄区创新行政调解模式,构建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

  “三级行政调解工作格局”包括:一、以区政府法制局为一级的县级行政调解机构;二、以区直行政机关相关科室为一级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调解机构;三、以乡镇、街道行政调解服务中心为一级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调解机构。其中,乡镇、街道的行政调解工作是重点,目的在于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镇街道和部门调解任务主要是协调、辅助解决问题,搭建案件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桥梁。当收到各类行政纠纷及与行政行为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时,由行政调解服务中心联络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解决问题。

  “三级行政调解格局”的建立为临淄区行政调解工作夯实了“地基”。临淄区政府法制局今后还将继续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设,积极推行部门职能融入县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中。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