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社局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

稿源时间:2018-06-06 10:02:25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淄博市高青县人社局自今年以来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多措并举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中国网新山东6月6日讯 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淄博市高青县人社局自今年以来逐步建立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多措并举推动行政调解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完善行政调解投诉受理机制。该局工作人员在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将在规定时间内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核实投诉举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将尽快协调双方进行调解。

  完善行政调解矛盾化解机制。行政调解重在“调解”和“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要依法调解、公正调解,不可偏袒其中一方,要切实查明原因,讲证据,讲事实,讲法律。调解过程要注意安抚双方情绪,多做积极引导,切实解决矛盾纠纷。

  完善行政调解记录回访机制。该局对所有行政调解案件均登记在册,及时归档。按规定时限对投诉对象进行回访,核实调解结果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落实。对于被投诉较多的用人单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其合理合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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