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畜牧兽医局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稿源时间:2018-06-05 10:24:16  文章来源:中国网新山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沂源县畜牧兽医局发挥畜牧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探索化解矛盾纠纷途径。自2018年以来调解行政案件22起,成功调解信访案件1起,将行政调解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中国网新山东6月5日讯 淄博市沂源县畜牧兽医局发挥畜牧行政调解的职能作用,努力探索化解矛盾纠纷途径。自2018年以来调解行政案件22起,成功调解信访案件1起,将行政调解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健全机构,明确调解责任。该局根据本县的畜牧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分布情况,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的作用,在4个动监所设立了行政调解室,把行政调解的堡垒扎到畜禽行业的最前沿,对相关涉牧纠纷,先由各动监所介入调查、了解,进行初步调解;对调解不成或不能达成协议的提出调解意见,并附调查记录交局调解委员会进行研究,再召集当事人调解;仍调解不成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尽可能化解处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讲究方法,追求调解效果。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准确、细致的原则。将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处罚、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以为群众服务的精神、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知识和有效的调解为畜牧经营者服务。在接到能够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后,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调查,了解案件详情,本着法律法规和情感协调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探索适合新时期行政调解的形式,创新行政调解的机制,尽最大努力使当事人对调解工作满意

  加强宣传,提高调解能力。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畜牧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规范养殖、科学养殖的社会氛围。强化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服务水平。以法治学习、专家讲座、科室交流经验、观看专题教育影像等形式,加强调解人员在畜牧法规、民事法律知识、合同知识、侵权法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调解人员的知识领域,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调解。

  健全制度,规范调解行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来信来访办理制度、重大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化解制、办理网民留言工作制度、电话投诉处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调解工作,切实规范工作行为。将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任务、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调解范围、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认真细化,使工作人员牢记于心,落实落细在具体工作中,促进了行政调解的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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