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率先实行河长制 书记市长任总河长
27日,临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临沂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和《关于公布临沂市市级河长制组织体系通知》文件内容。方案明确,4月出台市级实施方案和建立河长体系,9月底前,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此次发布会的召开标志着临沂市在全省率先实行河长制。
根据方案安排,临沂市将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县级设立总河长,并在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各河湖所在县、乡镇(街道)、村(居)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
市级河长体系组织体系包括市级河长设置和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两个方面内容,临沂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并在设省级河长的沂河、沭河、新沭河、潍河、泗河5条河段,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跨县区的梓河、温凉河、祊河、邳苍分洪道、城河、东汶河、汤河、蒙河、龙王河、吴坦河、燕子河、南涑河、青口河、涑河等14条河道及城市规划区内跨县区、涉及两个以上管理主体的柳青河、陷泥河、李公河、青龙河等4条河道设立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设在市水利局,市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住建局、国土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等为成员单位。
据了解,临沂市水系发达,水利工程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36条,水库902座,水闸1623座。水系交错、工程棋布,涉水问题突出,整治任务繁重,全面实行河长制,对于解决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临沂市将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使水环境得到根本改善,水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市河湖保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最终实现“河清湖晏、生态沂蒙”的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