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以来,多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升级,北京、杭州、南昌等地都出台了新的调控政策,调控政策更加精细化。
针对临沂市目前房地产市场现状,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与市物价局于4月7日联合下发了《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严查1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敢销售、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一房两卖、违规炒作虚假宣传、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等,你在购房时遭遇这类违法违规行为了吗?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与市物价局于4月7日联合下发了《整顿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重点整治查处临沂市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1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省住建厅、省物价局有关通知精神,定于2017年4月至6月联合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工作。
整治分为自查、重点检查和整改三个阶段,自查阶段为4月10日至4月25日,要求各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中介机构首先对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并于4月2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重点检查阶段为4月26日至5月31日,根据企业自查情况,结合住建部通报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房产、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囤积房源、违规炒作、扰乱市场、不明码标价等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对群众投诉较多、媒体曝光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按照“双随机”的要求,市级直接抽查不少于3家在售楼盘、不少于3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县(区)级全面检查其他在售楼盘,抽查不少于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整改阶段为6月1日至6月25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作出处罚,对相关企业和机构顶风违规、屡禁不止、屡查不止的行为,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平稳健康发展。
据介绍,这次检查,由房产、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实行提醒告诫和约谈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净化房地产一手房和二手房市场。各县每月要向市房产局、市物价局报送1—3例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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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处的18种行为
(一)对开发企业的整顿内容和重点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
2、不明码标价或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3、虚假买卖;
4、一房两卖;
5、违规炒作,虚假宣传;
6、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不及时将预售资金入账;
7、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8、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二)对房地产销售机构的整顿内容和重点
1、无照经营;
2、违规代理销售;
3、违规开展金融业务;
4、发布虚假信息;
5、伪造、涂改资格证书和交易凭证;
6、以代收代付等形式侵占、挪用或者拖延支付房地产交易资金;
7、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采用混合标价,强制捆绑收费;
8、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9、采用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10、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违规后果
企业存违规行为,暂停网签!违规情节严重将记入行业管理黑名单
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虚假买卖也违规!据了解,本次专项整顿严格政策界限,可谓重拳出击,确保检查整顿效果。对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暂停其相关网签业务,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记入行业信用系统,情节严重的,还要记入行业管理黑名单;对商品房销售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将终止其备案资格。
方案要求,对开发企业无证违规销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虚假买卖、虚假宣传、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责令停止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暂停其相关网签业务。对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结果在网站、报纸等媒体曝光。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员,要记入行业信用系统,对社会通报,情节严重的,还要记入行业管理黑名单。
对商品房销售机构存在发布虚假信息、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无照经营、乱收费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终止其备案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工商部门注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处理结果在网站、报纸等媒体曝光。对商品房销售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负责人员实行行业任职限制;受限制的人员进入其它企业、机构从业时,降低该企业行业信用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