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全面打响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攻坚战
临沂全面打响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攻坚战
临沂全面打响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攻坚战
临沂全面打响违法建设集中拆除行动攻坚战
从3月份开始,临沂市将每月20日作为全市违建拆除集中攻坚日。3月20日是第一次“每月集中攻坚日”行动,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打了一场漂亮的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全面打响了临沂市强力拆违治违攻坚战。在此次统一行动中,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497起,拆除面积107462.31平方米。
一是在拆除前,做到“四个有”。即有机构、有方案、有论证、有台账。有机构,成立了专门的集中拆除工作领导机构。有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突发情况处置预案。有论证,组织法制部门、法院、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对拟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了论证。有台账,建立了拆除明细台账,并于每月15日前报市城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是在拆除中,做到“四个到位”。即组织到位,分工到位、取证到位、保障到位。组织到位,要求每一处拆除现场,都要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现场指挥。分工到位,要对参加行动的每个同志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取证到位,就是要对拆除进行全程录相、拍照取证,实行全程留痕。保障到位,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到现场进行保障。
三是在拆除后,做到“四个上报”。即拆除完成后要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拆除台账资料;及时上报拆除销号情况;及时上报拆除后现场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宣传报导情况。相关的工作总结、档案、图片等资料要及时归档整理,并于每月22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过开展“每月集中攻坚日”行动,集中拆除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充分展现了临沂市违法建设治理的决心和力度,在全市营造了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强大整治攻势。
下一步,我市违建治理工作将绕“违建清零”的终极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压实责任,扎实推进,为下一阶段拆违攻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