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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检察机关5年立查大案850件 厅级以上干部10人

稿源时间:2017-04-12 09:00:35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济南检察机关5年立查大案850件 厅级以上干部10人---10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宋文娟作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问题令人痛恶,对此,检察机关共查办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职务犯罪241人。

 

  10日下午,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上,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宋文娟作了《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职务犯罪查办方面,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查大案850件,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170人,其中厅级以上10人,立查了山东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高玉清、德州市原副市长黄金忠、槐荫区政协原主席杨华、商河县委原副书记张军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妥善处理38件因创新出偏差而受错告诬告案

  在服务省会经济发展方面,对接中央商务区、轨道交通、新东站等368个重点项目,帮助建章立制2900余项,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1万余次,建议取消市场准入资格252件次;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123人。

  紧贴全市“治霾、治堵、脱贫”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惠民扶贫领域专项监督活动,提出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187件,立查破坏扶贫政策落地的职务犯罪162人。办理的济阳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原主任颜景茂等3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入选“山东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此前,济南出台了容错、纠错、防错和信访诬告查处“四位一体”机制,“为担当者担当”。据此,全市检察机关建立起检察机关依法容错纠错机制,严格区分工作失误和违法犯罪界限,注重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妥善处理因改革创新出现偏差受到错告诬告案件3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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