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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9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稿源时间:2017-04-09 09:30:51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宪波sunxianbo
【摘要】山东9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日前威海、东营、济宁、临沂等地的9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日前威海、东营、济宁、临沂等地的9名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威海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乳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副主任勇建志决定逮捕。威海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威海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培训科科长张蕊决定逮捕。

  近日,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宗丛军(原胜利油田昌邑鲁明石油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书记)向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卢涛(原胜利油田孤东采油厂计划科副科长,乡科级正职)向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广饶县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凤翱(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经济宁市检察院指定管辖,鱼台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汶上县工商局原局长胡山林(正科级)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临沂市检察院依法以玩忽职守罪对临沂市兰陵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原主任刘克军(正科级)决定逮捕。近日,郯城县检察院依法对郯城县红花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朱海燕涉嫌挪用公款案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近日,郯城县检察院依法对郯城县物资总公司经理闫长崎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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