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目前济南市中小微企业数量偏少、质量不高、创新活力不足的现状,通过借鉴外地经验,《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3月27日发布,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这一办法。今后,中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和创客都可以申请免费发放的权益凭证,用于购买创新服务和开展研发等活动。
一家企业最多同时可领5种券支持跨地域购买优质创新服务
济南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刘勤介绍,近年来北京、杭州、重庆、深圳等地针对中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实施了创新券政策,成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效手段。今年济南市拟安排创新券专项资金1亿元,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高可申领创新券60.5万元,补贴额度为目前国内相关政策中最高。
“通过发放创新券,将各类创新要素向中小微企业集聚,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和创客创新创业成本,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同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行原创性研发,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盈利能力强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刘勤表示,与其他城市同类政策比较,济南新政策在普遍使用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基础上,增加服务券、活动券2种券,同时针对5类重点企业设立专门培育引导券种,企业可根据创新需求自行确定申领券种。一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最多可以同时领到5种券,服务种类是目前同类政策中最多的。它既可用于购买科技等服务,也可用于自主研发,同时也支持企业跨地域购买国内优质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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