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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原副校长孙兰雨受审 疯狂敛财470余万

稿源时间:2017-03-18 10:38:41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红红zhanghonghong
【摘要】聊城大学原副校长孙兰雨受审 疯狂敛财470余万---17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通报了聊城大学原副校长孙兰雨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情况。9时37分,法庭调查开始,起诉书指控孙兰雨涉嫌贪污、受贿2项罪名,共14笔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4744041 6元。

 

  17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通报了聊城大学原副校长孙兰雨贪污、受贿案一审开庭情况。据了解,3月14日上午,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贪污、受贿一案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利令智昏让我跌下万丈深渊!”这个春天带给这位58岁的副厅级官员的不是生机和希望,而是悔恨和自责。面对庄严的国徽,他老泪纵横、泣不成声。记者从通报中获悉,孙兰雨涉嫌贪污、受贿2项罪名,共14笔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470余万元。

  该案是山东省检察院指定,由临沂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由菏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提起公诉。14日9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被告人孙兰雨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他两鬓斑白,身着灰色上衣,戴着手铐。这是2015年4月被省纪委“双规”以后,孙兰雨第一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核实完个人基本情况,审判长命令法警为孙兰雨去掉戒具。

  9时37分,法庭调查开始,起诉书指控孙兰雨涉嫌贪污、受贿2项罪名,共14笔犯罪事实,涉案总金额4744041.6元。

  其中涉嫌贪污罪共2笔犯罪事实: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兰雨利用担任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收入不记账、使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方式,先后2次贪污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款共计76.264万元。

  涉嫌受贿罪共12笔犯罪事实: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兰雨利用担任中共高唐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委书记、聊城市对口支援片口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项目立项、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徐某、其特定关系人张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8.14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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