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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3名厅局级干部决定逮捕

稿源时间:2017-01-23 08:53:58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gaojing
【摘要】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3名厅局级干部决定逮捕---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天桥区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李洪海(副厅),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副厅),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林先好(副局)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3名厅局级干部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 ,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济南市天桥区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李洪海(副厅),中共济宁市委党校原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张晓玉(副厅),青岛市市北区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林先好(副局)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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