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齐鲁大地 > 正文

枣庄市峄城区坛山司法所:巧用“三招”畅通居民学法路

稿源时间:2017-04-18 10:32:38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章强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长期以来,峄城区坛山司法所紧扣街道中心工作和辖区居民生产生活实际,多举措,巧借力,积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在街道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环境。

  中国网山东4月18日讯 长期以来,峄城区坛山司法所紧扣街道中心工作和辖区居民生产生活实际,多举措,巧借力,积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在街道营造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环境。

  借资源,开展融入式普法。一是立足农家书屋成立居民法律讲台。法律讲台由司法所、派出所、综治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法治宣讲队定期开展学法教学,并聘请退休教师、法律工作者等担任教员。二是巧借文化大院展示法治文化。通过在文化大院建设中合理布局法治宣传标语、法治宣传牌、法治主题画,精心将法治“元素”与乡村文化巧妙融合,逐步使社居文化大院成为宣传法治文化的新窗口。三是借助区司法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榴园律师事务所10余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普法骨干组成“普法小分队”,采用外场宣传、现场咨询、当场受理相结合的“摆摊设点”的方式,把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

  借载体,开展文艺式普法。创新以街道内各社区的庄户剧团为抓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为载体,将“普法”与“娱乐”相结合,把法治内容以文艺节目的形式搭载到群众业余生活中,让观众在寓教于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知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趣味性。一是组织好各庄户剧团团员利用闲暇时间积极学习法律,提升各骨干团员的基本法律素养;二是广泛收集各种涉及婚姻家庭、权益保障、治安管理、人民调解等多方面的典型案例,精心创作法治文艺节目;三是利用消夏、农闲时间分赴各社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时时传递法治正能量。

  借平台,开展互补式普法。一是将法治宣传与人民调解紧密结合,采取“普法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把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释法,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将法治宣传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开展法律进居入户活动,在每个社居成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建立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制作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使每个社居都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有一本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水平。(章强)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