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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路捎带40枚“移动炸弹” 铤而走险被查处

稿源时间:2017-04-14 13:38:12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武伟 责任编辑:姜允会jiangyunhui
【摘要】4月12日,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河东大队查处一辆运输40枚氧气瓶的小货车,有效地消除了一场非法运输危化品安全隐患。

  中国网山东4月14日讯 4月12日,临沂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河东大队查处一辆运输40枚氧气瓶的小货车,有效地消除了一场非法运输危化品安全隐患。

  12日上午10时,河东大队执法人员在河东区凤凰大街与温泉路交汇处东100米处,对一辆黄牌普通货车例行检查,检查车辆及驾驶员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眼神躲闪,询问车辆运载什么货物时,驾驶员又有意避开话题,十分可疑。

  执法人员发现该车从外观上看就是一辆普通的货车,车厢被篷布遮盖的严严实实,要求驾驶员打开蓬布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却推三阻四,就说自己是拉废铁的。既然是废铁何必费尽心思遮遮掩掩?执法人员耐心劝说,驾驶员这才十分不情愿地把蓬布掀开,眼前的一幕触目惊心——所谓的“废铁”居然是摆放整齐的氧气瓶和压力泵。驾驶员看事情已经无法隐瞒,承认自己拉载的是氧气瓶。执法人员将随车携带的危险品名录打开,让其查看,并向其解释,氧气瓶属于危险化学品第五类1项氧化性物质,本身不一定可燃,但是通常因放出氧或起氧化反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所以运输氧气瓶有不仅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还必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的特殊车辆运送,而且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像这样随意拉运氧气瓶相当于拉运着“流动炸弹”,一旦遇到碰撞后果不堪设想。听到这里,驾驶员彻底蔫了下来,表示知道自己的车不能运输氧气瓶,就是想顺路捎点货,没想到真的被查到了。

  经询问和清查,车厢里共堆放了40枚氧气瓶。驾驶员是给河东某公司送完货后,觉得自己空车也是浪费,就帮忙给捎带这一车“货”顺路给送到经开区某公司,因知道自己没有运输资质,为了躲避查处,才在货箱上面盖上了厚厚的蓬布,想要瞒天过海,谁承想这好心不仅没有办好事,还差点酿成大祸。

  随即执法人员引导驾驶员将车辆开到有条件停放的停车场依法对车辆进行了暂扣,并现场监督驾驶员联系有资质的车辆对氧气瓶进行了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执法队员告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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