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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 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力量提升普法质效

稿源时间:2017-04-12 11:31:26  文章来源:中国网山东  作者:王思思 责任编辑:高静jiangyunhui
【摘要】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参与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等公益服务工作,并从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和工作创新四个方面为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提供广阔平台,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质效。

枣庄市市中区 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力量提升普法质效

  中国网山东4月12日讯 近年来,枣庄市市中区不断创新发展理念和服务模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参与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等公益服务工作,并从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和工作创新四个方面为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宣传提供广阔平台,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质效。今年3月,该区成立全省首个“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并逐步探索培育法治宣传志愿者协会,这一举措将真正推动志愿者+法治宣传新模式实现固定化和常态化。

  强化队伍建设,增添普法新标兵。近年来,该区先后培育成立“丝雨志愿者协会”、“曙光帮教志愿者协会”和“彩虹帮教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广泛吸纳2100余名专业社工、心理咨询师、律师、在校大学生、教师、医生、社区干部、企业家、离退休老干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志愿者队伍,并专门从山东大学和山东财政大学聘请2名专家教授担任社工顾问,指导各协会开展工作,推动了社会组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三大协会的成立为整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普法教育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为全区原本人员有限的法治宣传队伍增添了新标兵。

  推进阵地建设,打造普法新平台。2015年8月,曙光协会投资打造“曙光法治警示教育展厅”。展厅分为前言、法与罪、法与责、回归社会和警示教育五个部分,通过图文并茂和声光电技术,以触目惊心的图片、引人思索的文字以及发人深省的案例,系统全面展示了违法犯罪的成因、法律后果,犯罪危害等有关知识,促使受众人群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建成以来,共接待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吸毒人员等特殊群体以及社区居民、企业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等大众群体共计26批次3800余人次,成为我区又一个特色普法阵地。

  倡导活动开展,培育普法新理念。近年来,该区三大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区群众的法治理念。先后开展“做文明人、创文明城”志愿普法宣传活动、“6.26国际禁毒日”集中禁毒宣传活动、“送法进社区、曙光送温暖”普法宣传活动、“12.4国家宪法日 曙光在行动”集中宣传活动、“相约雷峰 丝雨暖春”青少年志愿宣传活动、“与法同行、健康成长”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宣传活动、“送法进集市 共谱和谐曲”普法宣传活动、“普法使者进校园”活动等。截至目前,该区社会组织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8次,累计志愿服务13568小时,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广泛好评。

枣庄市市中区 积极引入社会组织力量提升普法质效

  推动工作创新,探索普法新模式。2014年6月,曙光协会成立了全省首支“曙光禁毒宣传志愿者服务队”,标志着该区引入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和新跨越。去年11月,曙光协会联合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绿之翼青少年禁毒警示教育活动,分批组织了枣庄市第四十一中学、枣庄第九中学800多名师生,前往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实地参观,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初,曙光协会积极投资3万余元为全区52个城市社区配置“曙光之家普法书架”,扩大了基层群众的普法受益面。此外“丝雨”文明品牌效应在全市越叫越响,已成为我区推动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三大社会组织文明传播和普法宣传工作成果屡受褒奖。2010年5月,中央文明办领导对“丝雨”品牌给予高度评价,同年鲁南辞赋协会主席韩邦亭创作了《丝雨青少年志愿者赋》,以赞赏协会为传扬道义、构建和谐做出的卓越贡献。2015年彩虹协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创投项目荣获全区首届公益创投项目大赛三等奖。同年曙光协会“绿之翼”关爱青少年禁毒项目被国家民政部确定为国家级公益创投示范项目,2016年荣获枣庄市首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山东省第二届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和中央宣传部“四个100”最佳志愿服务项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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