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 3月30日讯 近期,有网友在微博、微信里提问:“全国高速路口,从4月1号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脚架,如果没有扣12分”。济南交警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发布信息辟谣:请大家注意,这则消息是假的!济南没有专门针对车内灭火器、三角架的检查,请大家不要误信谣传。
同时,济南交警也提醒大家:随车携带三角架、灭火器非常重要。
根据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客车、校车货车等车辆,车内强制规定装备灭火器,而私家车并无强制规定。
提醒广大车友,虽然朋友圈传的消息为谣言,但随车携带灭火器、反光三角架依旧很重要。随着天气逐渐变暖,车辆自燃的现象增多,司机朋友车内最好配备一个,以备不时之需。
另外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不按规定配备三角警告牌的车辆,可以处以200元罚款,但不记分。假如车辆在发生故障后没有在开车方向150米处摆设三角标志,按照相关规定交警可以对其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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