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前妻不让看孩子 烟台男子竟赌气拒付抚养费

2017-03-13 09:51:37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胶东在线3月12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王丹)“如果能让我见见孩子,我就立马答应付抚养费。调解书生效后,谢某仅履行了几个月,之后就停止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用,吴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胶东在线3月12日讯(记者 侯嘉伟 通讯员 王丹)“如果能让我见见孩子,我就立马答应付抚养费。”近日,烟台市芝罘区法院执行人员经过不懈努力调解,最终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吴某与谢某两人于2014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婚生一子,双方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致夫妻感情破裂。2015年底两人经芝罘区法院主持调解,均自愿离婚,吴某获得孩子抚养权,而谢某应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至其子年满十八岁高中毕业时止。

  调解书生效后,谢某仅履行了几个月,之后就停止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用,吴某多次催要无果,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芝罘区法院执行人员将谢某传唤到法院,面对执行人员的耐心询问,谢某终于吐出自己心里的委屈。称自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吴某以后,吴某就以各种理由拒绝自己探望孩子,就连春节合家团聚的时候,想看一眼孩子都不行,因为太想念孩子,谢某不得不用拒付抚养费这种方式来向吴某宣泄自己的不满,而并非不愿意履行义务。

  执行人员在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下,第二天将吴某也通知到院,从法律与亲情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告诉吴某即使是离婚,孩子父亲也是有权探望孩子的,如不能实现谢某的探视权,谢某有权提起诉讼。另一方面执行人员也表示,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不应互相赌气,应和平协商解决问题,尽可能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不给带来负面影响。

  在经过反复细致的开导工作后,吴某按照执行法官的建议,主动给谢某打电话表示择日带孩子与谢某见面,彻底化解了双方原来的敌对情绪。谢某也在当天下午就将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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