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即农历的大年初一,空气中氤氲着浓浓的年味儿,一大早,莒南县公安局汀水派出所春节执勤民警正在辖区执行节日治安巡逻任务。
早上8时30分许,尽管附近村庄不时传来鞭炮声,但是此时山村公路上少有行人。当民警巡逻至良沂路汀水西村路段时,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个小男孩正独自沿着南北方向的村道往南走着,看着这个小小的身影,估计也就三四岁的样子,四顾男孩身边并无家长相随而行,感觉蹊跷的民警赶忙向前询问。
见民警俯身询问自己,小男孩似受到了很大委屈没说两声便哭了起来,从小男孩断断续续的诉说中,民警明白了事情原委,原来,大年初一天刚亮,小男孩跟随爸妈到爷爷奶奶家拜年,爷爷奶奶给了他200元的压岁钱,可是,刚回到家,在小男孩兜里还没有“揣热”的压岁钱便被妈妈以替他保管为由给没收了,小男孩于是很伤心,乘着父母一不留神就离家出走了,打算步行到离家很远的姥姥家去。
考虑到此时周边除巡逻民警外别无他人,如果该男孩被不法分子抱走,后果难以想象。于是民警打电话给附近的汀水西村村主任,之后与该小男孩的爷爷艾某取得了联系,得知小男孩姓艾,今年刚四岁。民警于是将这淘气的小男孩安全交给匆忙赶来的爷爷带回了家。
(临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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