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解决市民遭遇的“办证多、办事难”问题。其中,济南市要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属于同一事项不同办理环节需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据了解,在清除各类无谓证明材料方面,济南将坚持“五个凡是”的原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或批准文书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亲属关系、婚姻状况、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是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部门、系统之间应通过信息查询方式获得,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可以通过部门间沟通、查询、数据共享、信息比对、征求意见等方式获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凡是属于同一事项不同办理环节需要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除了简化的公共服务,剩余的公共服务事项也要进行优化,其中,济南提出,市县部门(单位)因专业性强、业务量大或场地有特殊要求,经本级政府同意可单独设立政务服务大厅,加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牌子。而且,还将推行网上服务,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主要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提高服务效率。
此外,下一步,济南还将推进信息共享,打通政府部门间数据壁垒,解决“信息孤岛”等问题。上述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以公民身份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推动服务事项、权力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实现市民办事“一号”申请。(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刘雅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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