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多地今再遭霾伏!停产限产名单“扩容”更需公开

2017-01-12 10:01:06 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11日16时,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计济南12日空气质量将是重度污染。这已经是2016年入冬以来,济南第6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

  11日16时,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计济南12日空气质量将是重度污染。这已经是2016年入冬以来,济南第6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为了应对冬季雾霾高发,我们在企业减排上又做了哪些工作?我们还能做什么?

  济南600多家企业

  占企业排污总量九成

  山东省气象台于11日16时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鲁西北、鲁中的西部和鲁南的部分地区将出现中度以上的霾天气,预计13日有所缓解。

  11日16时,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预计济南12日气象条件比较稳定,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200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记者从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获悉,12日济南重度污染,预计早上有轻雾,能见度转差。13日中度到重度污染,13日上午空气质量较差,下午有股冷空气到达济南,北风增大,扩散条件开始转好。这已经是自2016年入冬以来,济南第6次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其中,包括4次蓝色预警、1次升级为橙色预警、1次红色预警。

  当雾霾来的时候,空气湿度大、天气静稳,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这是气象条件。从根源上来说,这些污染物究竟来自哪?济南又有多少家企业在排污?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环保局了解到,每年济南各个区县环保部门都会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摸清辖区内的污染企业清单。济南市的环境统计数据库,收录了大约600家环境污染企业,按照要求,数据库收录的企业需要占到全市排污负荷总量的85%以上,而在实际操作中,济南市收录的这600家企业能涵盖排污总量的90%左右。

  在所有的排污企业中,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重污染行业企业的排污量又占大头。济南有73家企业分布在这六大行业里,而这73家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污量,占到环境统计数据库中600家污染企业排污总量的85%以上。

  “一企一策”企业73家

  名单却未对外公开

  济南采取采暖季停产或限产方式减排,并列有两个清单,一个是季节性工业企业停产和燃料调整清单,另一个就是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企一策”清单。

  “一企一策”中的73家企业涉及6大重污染行业,包括山东华志混凝土有限公司、山东水泥厂有限公司、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企业。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73家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制度,每家企业都有自己的应急预案。一旦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73家企业应当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采取停产或者限产的措施。

  除了济南市的应急预案之外,每个县区环保部门也应当有各自的应急预案系统。各县区环保部门根据各自辖区的具体情况,也应列出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在这73家企业之外,增加辖区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在启动预警时一起响应。

  不过从目前来看,济南市区县一级尚未完成该工作,济南市环保局也表示,正在督促各个区县根据各自情况拿出各自辖区的企业名单,进一步扩大应急响应企业范围。不过,目前73家企业的名单尚未对外公布,济南市环保局也表示,等到各区县清单编制完毕之后,将会统一公示。

  每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时,环保部门都会对企业进行督查并对社会发布督查结果,鲜有发现问题。哪些企业该停产限产,如何进行限产停产,企业的应急预案是什么,落实状况如何……这些问题对公众来说依然是个谜。

  记者了解到,已有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减排方案。拿山东闽源钢铁厂来说,一级应急响应时,120平方米烧结机停产,高炉限产10%,一个转炉停产、轧钢停产,料场覆盖,料场喷雾24小时以上,马路、料场洒水6次/天。二级应急响应时,96平方米烧结机停产,高炉限产10%,一个转炉停产、轧钢停产,料场覆盖,料场喷雾12小时以上,马路、料场洒水4次/天。

  信息公开透明

  公众才能参与治霾

  为了应对冬季雾霾高发,济南已经在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上做了工作。而在推动社会公众参与上,我们或许可以尝试公开更多信息,包括哪些企业在进行应急减排,如何进行应急减排的。

  根据国家规定,市控及以上的重点污染企业都需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省控以上重点排污企业需要对社会公开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从山东省省控及以上企业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系统上可以看到,济南共有71家废气排放企业在线监测。事实上,除这些企业以外,各地还有数量庞大的废气排放企业,其中不乏管理粗放、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垃圾焚烧厂等,其排放数据没有向公众公开,无法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

  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提到,山东在污染源信息公开方面做得还不错。不过在信息公开上,新《大气法》要求每个城市必须公布重点排污企业名录,企业名录中涉及废气排放的企业,需要时时公开其排污数据。而目前,山东只有少数城市能做到这一点,从全国来看,目前这项工作做得较好的也只有北京市。

  “比如说应急减排,如果每根烟囱都能实现排污数据的时时公开,公众可以清晰地看到企业究竟有没有落实应急措施,减排数据也一目了然,这将进一步打通公众监督企业排污的通道,促进公众参与到监督中来。”马军说。

  如果停产限产污染源名单不公开,公众既不清楚哪些企业停产限产了,也不知道是否真的落实了,这不利于社会监督。“只有公开重点污染源,提供更多、更透明的信息公开,才能给公众更多的监督参与机会,更好地督促减排治霾。”马军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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