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平邑连续查处9起环境污染案件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
在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中,平邑县公安局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和“理念,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查重点、挥利剑、出重拳,坚决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近日,平邑县公安局联合县环保局连续查处9起环境污染案件,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名。
7月20日,平邑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组织食药环侦大队及西城派出所快速出击,一举抓获非法无证收集、运输、贩卖危险废物(铅酸电瓶)违法人员刘某(男,46岁,平邑街道办事处人)、武某(男,31岁,平邑街道办事处人),现场扣押废旧铅酸电瓶0.5吨,上述2名违法人员也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7月18日,平邑县公安局组织食药环侦大队、铜石派出所、地方派出所联合县环保局到铜石、地方两镇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大检查,先后在铜石镇昌里水库附近、地方镇周边发现6家非法排污的畜禽养殖场,当场抓获养殖场业户张某(男,52岁,铜石镇人)、夏某(男、51岁,铜石镇人)、张某(女,51岁,地方镇人)、李某(女,48岁,地方镇人),李某(男,48岁,地方镇人),仁某(男,51岁,费县上冶镇人)等6人。经查,上述6人近年来分别在铜石镇昌里水库东岸、泄洪河道附近等建设畜禽养殖场,从事肉鸭、生猪养殖,未采取任何防污染措施,长期将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水库及河道,造成库内和沟渠水体严重污染。现上述6人已分别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7月17日,平邑县公安局组织食药环侦大队、资邱派出所联合县环保局在卞桥镇杨庄水库开展环境治理联合执法大检查,当场发现向杨庄水库及下游河道非法排污的两家肉鸭养殖场,将超标污水直接排入水库及河道,造成库内水体严重污染。民警迅速行动,当场抓获上述两家养殖场业户唐某(男,45岁,卞桥镇人)、安某(男、43岁,卞桥镇人),并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经工作查明,上述8名养殖场业主在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物不经任何处理,利用渗坑、暗管或直接外排的方式,非法排放至水库、塘坝、沟渠中,造成周边环境及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水体严重污染,导致附近群众饮水困难,社会反映强烈。为此,平邑警方在对涉案人员全部予以拘留的同时,还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对违建的畜禽养殖大棚予以拆除,清除了污染源,消除了安全隐患。
铁腕治污,对环境污染"零容忍"。平邑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