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我市从5月12日起正式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伴随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启用,我市对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由潍坊转移到外地市的缴存职工,可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由外地市转移到潍坊的缴存职工,应携带以下材料到转入单位所在地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办事)机构申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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