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滨州6月7日讯(卜娟娟 通讯员 颜红兵 宋金钵)近日,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职务案,因殴打他人、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10天的滨城区纪某某被滨城区拘留所释放回家。自己先挨打本是受害者,怎么还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呢?纪某某头脑中的问题,今天终于想明白了。
5月11日1时30分许,纪某某和女朋友司某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慧通国际商贸城美食街酒足饭饱后,无意中喊了一嗓子,在此喝酒吃饭的邵某广等人看不惯,就对纪某某进行殴打,随后纪某某二人跑离现场到某网吧,邵某广等人又到某网吧对纪某某进行殴打,纪某某朋友司某报警。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业园区派出所民警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纪某某正在追打见警车逃跑的邵某广,随即对纪某某和邵某广等人进行了控制。在派出所民警出警对纪某某控制期间,纪某某不断辱骂、威胁出警民警以及协警,并对警车多次踢踹。
滨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针对纪某某辱骂、威胁出警民警、协警,并对警车多次踢踹的情况,迅速启动民警维权程序,由纪检督察室、治安大队及时介入调查核实,经查纪某某对殴打他人、辱骂民警等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六条之规定对纪某某分别作出处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十日,并于5月27日送至滨城区拘留所执行。
警察是代表国家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公平正义的,不是谁想骂就骂,想打就打的,警车也不是你想踢就能踢的。如果你任性了,你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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