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联创互联出具监管函 多次被通报呈现信息披露老大难(图)

2017-07-04 22:36:58 来源:鲁网 作者:杨永明 责任编辑:冯赛 字号:T|T
摘要】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李洪国所持有公司股票被质押的情形,深交所今天发布对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创互联)的监管函。而不久前,深交所曾就年报问题向联创互联发出问询函。

  原标题:深交所向联创互联出具监管函 多次被通报呈现信息披露老大难

  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控股股东李洪国所持有公司股票被质押的情形,深交所今天发布对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创互联)的监管函。而不久前,深交所曾就年报问题向联创互联发出问询函。

  监管函显示,控股股东李洪国分别于 2017 年 1 月 11日质押 1810 万股、2017 年 3 月 14 日质押 540 万股,2017 年 3 月 15日质押 1112 万股,累计质押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6%,李洪国已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联创互联,但联创互联于 2017 年 4 月 7 日才对外披露。

  监管函称,联创互联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2.1条和第11.11.5条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对联创互联出具监管函,要求董事会应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记者获悉,在深交所向联创互联下发监管函之前,山东证监局也曾就上述未按规定信息披露的情况向其下发警示函。山东证监局此前下发的警示函称,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山东证监局发现联创互联存在多次控股股东李洪国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除了今年三次质押股份没有及时披露外,联创互联去年两次股份质押同样存在延迟披露的情况。2016年2月5日质押股份23.82万股、2016年3月17日质押股份830万股,合计质押股份85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但联创互联公司的披露时间为2016年4月8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披露。

  值得关注的是,除股票质押信息延迟披露受监管外,深交所于6月28日向联创互联发出问询函,要求其就年报中涉及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广告代理、内容营销和整合数字营销毛利率较高以及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95%等问题进行说明。

  资料显示,联创互联于2003年01月29日在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宪东,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媒体运营;互联网相关技术开发;市场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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