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互联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董事长多次股份质押未及时披露

稿源时间:2017-04-24 11:16:08  文章来源:鲁网  作者:徐坤 责任编辑:高静
【摘要】因董事长李洪国多次股票质押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43)日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称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联创互联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董事长多次股份质押未及时披露

  因董事长李洪国多次股票质押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披露,山东联创互联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43)日前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称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称,根据日常监管情况,山东证监局发现联创互联存在多次控股股东李洪国持有的公司股票被质押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警示函披露的内容显示,2017年1月11日质押股份1810万股、2017年3月14日质押股份540万股、2017年3月15日质押股份1112万股,合计质押股份34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但联创互联披露时间为2017年4月7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披露。

  除了今年三次质押股份没有及时披露外,联创互联去年两次股份质押同样存在延迟披露的情况。2016年2月5日质押股份23.82万股、2016年3月17日质押股份830万股,合计质押股份853.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但联创互联公司的披露时间为2016年4月8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披露。

  山东证监局认为,联创互联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山东证监局要求,联创互联应引以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资料显示,联创互联原为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1月,是一家集互联网传媒、绿色化学品产业链双主业发展的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媒体运营、互联网相关技术开发、聚氨酯原料生产、销售等。(记者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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