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月流量费五千多 移动:这次的锅我不背(组图)

2017-03-31 13:27:05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 字号:T|T
摘要】用掉15G手机流量后被关闭上网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亲的身份信息,恢复上网功能,订购95个10元流量加油包,直到产生5500多元流量费才被发现。

  俩月流量费五千多。用掉15G手机流量后被关闭上网功能,高中生小明又用父亲的身份信息,恢复上网功能,订购95个10元流量加油包,直到产生5500多元流量费才被发现。之后,小明的父亲王先生以“移动公司未尽核实审查义务”为由,不认可服务收费,将移动公司告上法庭。

  3月29日,记者从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审理认为,小明拨打被告客服电话要求恢复上网功能等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王先生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用的诉请缺乏依据,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高中生:短信订购95个流量包

  据法院介绍,2012年10月,市民王先生在移动公司网点办理了家庭网套餐服务,自己使用主卡号码,并将3个绑定的副卡号之一交由儿子小明使用。

  2016年3月,已上高中的小明在其副卡号码原本套餐内所含有的11GB流量使用完毕后,继续使用上网功能并产生套餐外流量安心包费用500元。紧接着2016年3月17日,因使用流量达到15GB,移动公司按照规则关闭了该号码的上网功能。当日,小明通过该号码致电10086客服询问,客服人员向其告知恢复上网功能后的流量费用标准后,小明随即要求恢复上网功能并提供了父亲王先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移动公司便根据小明的要求恢复了他所使用副卡号的上网功能。

  随后,小明依旧在父亲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手机上网,以短信方式订购了95个10元流量加油包,产生了套餐外流量通信费2325.37元。前后产生3月流量费人民币4248.60元、4月流量费1281.20元,总计达5529.8元。

  原告:主卡未收到提醒,不认可服务收费

  事后,王先生向普陀法院起诉移动公司,要求返还5529.8元通信费。

  原告王先生表示,收到话费账单十分震惊,随即拨打移动客服电话查询了解情况,同时对移动公司开通该流量包的流程及操作提出质疑,明确表示不认可该项服务收费。

  他认为,在开通该业务过程中,移动公司的客服人员未核实是否为王先生本人,也未拨打主卡电话向其确认,且开通该业务后,王先生使用的主卡或其他副卡也未收到相应的短信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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