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残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各市原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其他医疗康复项目应当继续保留,按规定予以支付。对于部分已放开价格的医疗康复项目,医保经办机构要与定点康复医疗机构进行谈判协商,合理确定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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