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济南市2016年第一次大型商超公开评价检查活动发布检查情况。多数超市得分在70-80左右,家乐福超市因未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参加监督抽查考核、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未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和记录、无法提供采购食品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和执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等种种不合格现象得分37分垫底。
大型商超公开评价活动是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针对食品流通环节消费主渠道大型商超提出的,以严谨的执法检查、科学的综合评价、公开的媒体发布为手段,以促进经营者自律为目的,创新性的提出的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其工作核心是“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
大型商超公开评价活动的原则是“双随机、四统一”,即:“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随机确定评价单位”和“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统一评价周期、统一抽检品种”。公开评价和执法检查内容包括食品质量、自律管理和诚信经营三个方面,涵盖八项内容,即:质量抽样检验、标识抽检、现场检查、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查制度建立及落实、虚假宣传、消费侵权。评价活动适当增加了加分鼓励项目,包括开展建立良好行为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工作等。
评价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完成。第一阶段,6月1日,市局从每县(市)区各抽调一名省级食品安全检查员,与市局省级食品安全检查员共同分成两组,随机从9大品牌商超中各抽取一个门店,利用3天时间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组依据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超市内食品销售和制售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一一记录进《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参照公开评价检查表解释,对《公开评价检查表》中的现场检查内容计分。
第二阶段,6月6日,市局组织对此次检查的门店中的8家(济南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未依法任命食品安全管理员)9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了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监督抽查考核。考核结束后,进行了现场打分和分数公布。
第三阶段,市局以函的方式向大众网舆情中心查询各门店食品安全方面有关媒体报道记录,记入诚信经营分数。
第四阶段,开展大型商超公开评价活动专项监督抽样检测工作,在9家品牌相关门店各抽取24个批次(其中预包装食品、散裸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和制售食品各6个批次),合计抽检216批次,依据检测结果记算得分情况,记入质量抽样检验项目。
第五阶段,综合评价信息发布。公开评价活动各项目分值汇总后,市局统一组织9家品牌连锁超市、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和各驻济媒体单位,对各被评价单位总分数、扣分项目、扣分依据、监管建议及有关警示信息逐一点评,由媒体向社会公布。
大型商场超市2016年第一次公开评价检查情况表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