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近期,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菏泽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典型问题。
1、单县张集镇黄堆寺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汝香,村干部薛同法、秦银良、王亭明虚报棉花种植面积、违规套取棉花补贴款问题。单县纪委给予徐汝香、薛同法、秦银良、王亭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明县大屯镇王茂寨行政村虚报冒领和违规截留粮食直补款问题。东明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王书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范邦正党内警告处分。
3、鄄城县旧城镇车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朱向民、党支部委员兼村会计朱广同违规截留该村村民小麦补贴款问题。鄄城县纪委给予朱向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朱广同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聚焦、持续发力,严肃查处惠农补贴、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欢迎广大网民为中国网山东提供新闻线索,积极投稿。中国网山东热线电话:【0531-88556593】 投稿邮箱:zgwsdchina@126.com 中国网山东微博: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众号 :sdpd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