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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新通知!诊疗、手术、护理费将涨价,看病会贵吗

稿源时间:2016-07-07 17:57:22  文章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gaojing
【摘要】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等4省城市公立医院已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有升有降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后,公立医院新型补偿机制正在建立,医院收入结构优化,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患者负担总体未增加。

医改新通知!诊疗、手术、护理费将涨价,看病会贵吗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发出《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全面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提出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

  《通知》规定,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特需医疗服务和其他市场竞争充分、个性化需求较强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落实市场调节价政策。

  

  浙江省柯桥区绍兴市中心医院是一家县级公立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医院,这家医院于2011年开始采取药品零差率,药品以进价销售给患者,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

  糖尿病住院患者孙小芳告诉记者,他已经住院8天,截至目前花了6000多元,新农合报销后,自己大约要支付2000多元。

  “胰岛素过去一支104元,现在降到一支82元,新农合报销后,自付只要16.4元。”这位73岁的老人说:“过去报销比例只有30%,有病也不敢住院。现在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到82%,住院也负担得起了。”

  “确保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这是改革的重要原则之一。”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杭州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将门诊诊查费从1.2元升至10元,但患者只需要支付1元,其余9元由医保支付。患者的费用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韩亚明告诉记者,浙江省在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过程中,以药品零差率为突破口,除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按照实际进价销售。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等途径进行补偿,患者负担总体上不能因此增加。“让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充分体现。”他说。

  《意见》强调,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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