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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教科人员因公出国将模板化 出国学术交流单位就能定

稿源时间:2016-11-02 09:06:55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zhanghonghong
【摘要】山东教科人员因公出国将模板化 出国学术交流单位就能定---大众网济南11月1日讯近年来,在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中,企业、教学、科研人员的占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年度计划,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己就能制订和管理。

  近年来,在山东省因公临时出国人员中,企业、教学、科研人员的占比呈现不断上升趋势。记者1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山东省外事办正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因公出国管理标准化项目建设。今后为方便教学科研人员办理手续,山东高校科研院所因公出国审批将形成一个标准化模板。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年度计划,高校和科研院所自己就能制订和管理。

  去年以来,山东省外事办针对山东省对外交往实际和需要,调整了经贸类团组和人员临时因公出访管理政策,并向10家由省国资委管理的大企业下放了因公护照管理权限。今年,山东省外事办又提请两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制定了具体的支持和服务措施,确保了因公出访的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统一,实效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意见》明确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主体责任和自主权。“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其自身因公临时出国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学术交流合作的具体界定由高校和科研院所作出,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年度计划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负责制订和管理。”山东省外事办副主任李永森把这种做法概括为给予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因公出访方面更多的自主权,“我们还优化了管理和服务,在审批方面简化流程、精简材料。”

  在下放权限的基础上,山东省外事办将指导和帮助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编制、内部审批、公开公示、因公护照管理、绩效评估、监督检查等制度。“目前,我们正与省标准化院合作,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因公出国管理标准化项目建设,拟将高校科研院所因公出国的报批流程、材料要求、审核标准等形成一个标准化模板,方便教学科研人员办理手续,也为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提供一个抓手。”李永森说。(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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