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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最严环保法规将实施 济南今冬季节性企业将错峰生产

稿源时间:2016-11-01 08:46:10  文章来源:齐鲁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高静gaojing
【摘要】1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在山东实施。涉及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等12项内容。

  冬季取暖即将开始,也进入每年空气污染最不容易散去的一段时间,从今天,1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在山东实施。涉及错峰生产、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污染源头控制等12项内容。

  据《早安山东》报道,《条例》规定,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由政府部门,组织推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关于季节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的方案,济南市环保部门已形成方案报请上级批复。

  济南市季节性工业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实施对象为火电、钢铁、水泥、铸造、砖瓦窑和玻璃行业。

  根据济南版错峰生产方案,水泥、铸造、砖瓦窑行业,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生产线外,全部停产;

  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除承担居民供暖任务的机组外,未达到超低排放的全部停产。

  钢铁行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停产(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执行)。

  玻璃行业生产燃料更换为天然气、集中供应的煤制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

  济南印发新版重污染天气预案

  日前,济南市印发了新修订的《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此前旧版预案相比,新版预案,降低了应急措施启动的门槛,同时,新增加蓝色预警。

  此前,环保部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下发了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的工作函,要求山东省包括济南、聊城、淄博在内的部分城市,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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