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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通报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稿源时间:2016-08-29 13:11:33  文章来源:大众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gaojing
【摘要】高唐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哲俊公车私用问题。高唐县纪委给予王哲俊党内警告处分。茌平县公安局狱侦中队科员杨录村违规抵押单位公务用车问题。茌平县监察局给予杨录村行政记大过处分,茌平县纪委对县公安局狱侦中队中队长谢可旺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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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聊城市纪委对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图片来源于网络)

  齐鲁网8月29日讯据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聊城市纪委对5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高唐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王哲俊公车私用问题。高唐县纪委给予王哲俊党内警告处分。

  2、聊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驾驶员姜长振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责成聊城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解除与姜长振的劳动合同,免去市环保局车队队长张乃斌的队长职务。张峰作为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给予张峰党内警告处分。

  3、临清市地税局征收分局管理三科驾驶员江章峰公车私用问题。临清市纪委责令临清市地税局对江章峰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征收分局管理三科科长赵伟进行诫勉谈话。

  4、莘县第四人民医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蒋俊昌违规处置医院救护车辆问题。莘县纪委给予蒋俊昌党内警告处分。

  5、茌平县公安局狱侦中队科员杨录村违规抵押单位公务用车问题。茌平县监察局给予杨录村行政记大过处分,茌平县纪委对县公安局狱侦中队中队长谢可旺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有明目张胆公车私用的,有违规处置公务用车的,情节虽有不同,原因却基本一致,即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止、不收手。究其根源,则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抓而不紧,抓而不实。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扛在肩上。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各项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公车改革后新形势、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力度,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释放出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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