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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事局:能见度低于500米 所有客船不得开航

稿源时间:2016-08-14 18:09:42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zhanghonghong
【摘要】青岛海事局:能见度低于500米 所有客船不得开航---记者从青岛海事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海上客运船舶航行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8月1日发布《关于海上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通告》,决定对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实施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管理措施。

  记者从青岛海事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海上客运船舶航行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交通运输部海事局8月1日发布《关于海上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通告》,决定对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实施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管理措施。

  《通告》要求,包括航经中国港口的国际航行客货班轮、国内海上客运船舶等在内的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必须遵守港口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关于能见度不良限制开航的规定。所有海上客运船舶必须遵守港口所在地有关管理机构关于开航风级限制的规定。港口经营人、客船公司及其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客运船舶恶劣天气限制开航的规定,完善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做好售票管控、航班调控和旅客疏导工作。

  青岛海事局小港海事处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迟志华介绍:“根据山东省和青岛市相关规定,当能见度低于500米或风力超过核定的安全适航风级(“逢七不开”即海上风力7级时停航),青岛辖区所有客船不得开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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