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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启动首个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机动车限行

稿源时间:2016-12-30 09:14:19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崔永久 责任编辑:高静fengshasha
【摘要】济南启动首个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机动车限行---经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济南市于29日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将于30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重点治堵工程要按照“一工程一方案”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实施方案。

   12月29日,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空气重污染过程应对工作的函》,预计2016年12月29日晚至2017年1月5日前后,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河北省、山东省(济南、德州、聊城)、河南省部分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将连续4天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且出现2天以上的严重污染(AQI日均值>300),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12月29日发布的山东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指令,要求济南、德州、聊城自2016年12月30日20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经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批准,济南市于29日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将于30日2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共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4个等级,分别对应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Ⅰ级红色为最高等级,其中红色预警的启动条件为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及以上时,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并将持续1天及以上时。

  按照《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发布后,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火电(不含超低排放企业)、钢铁、建材、化工、石化、炭素等大气重污染行业应当按照一企一策的规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至少比Ⅱ级应急响应增加1倍。

  绕城高速公路以内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公交、出租等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增加公交车运力,延长公交车营运时间。

  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重点治堵工程要按照“一工程一方案”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停止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作业。同时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建议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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