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完善和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提升,自行车和电动车在不少家庭中,已渐渐失去原有的主导地位。弃之可惜,留之无用,大量“僵尸”自行车和电动车长期占据了小区的公共资源,日渐成为物业管理的一道难题。
祝丘路南侧板纸厂家属院楼道内也被废旧自行车占领。
起因
售卖“僵尸”自行车 物业自称“很无奈”
近段时间,有部分小区居民拨打市民服务热线12345反映,兰山区滨河大道与聚才路交会附近某小区物业将在小区长期无人使用的“无主”、“僵尸”自行车以废品价格出售,小区业主认为不合理,要求相关部门协调物业妥善处理此事。
11月16日,记者联系了兰山区滨河大道与聚才路交会附近的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介绍,小区居民对于小区内的“僵尸自行车”颇有不满,希望物业能对废旧自行车进行有效管理。无奈之下,物业为了清除废旧自行车,才将多日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集中起来售卖清理。
物业的做法引起小区一些业主不满,“被清理的自行车,相当一部分存放在1号楼一楼的一个大厅里,这是此前物业所允诺的存车地点。现在,物业把这个大厅收拾起来另作他用,才大规模地挪车清理。物业清理起码该履行告知程序,但是很多业主都对物业清理自行车的消息一无所知。”小区业主李先生说。
调查 “僵尸”自行车 平添不少麻烦
有的锈迹斑斑、有的落满灰尘、有的“缺胳膊少腿”……接连几日,记者走访了市区部分小区发现,几乎每个小区都有废弃的自行车。这些废弃的自行车长期霸占小区公共空间,不仅有碍观瞻,还存在安全隐患。由于难以找到车主,这些“僵尸”自行车也令不少物业或社区犯难。
11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祝丘路与平安路交会附近一小区,该小区仅有3座住宅楼,楼层最高的为5层,与高层或小高层相比,小区的户数并不多。为方便小区居民停车,物业还在小区搭建了一个小停车棚。记者来到车棚却发现,车棚里尽是许久无人问津的“僵尸车”,其中靠在墙角的电动自行车上落满了灰尘;还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后视镜没了,车身但凡能看见的地方已经锈迹斑斑;停车棚一侧还有一辆废弃的电动三轮车,不仅没有车锁,车身多处都有破损,左后侧的轮胎也早已瘪了,早已无法使用。
20日上午,记者在金雀山路与中丘路交会附近的临工家属院内看到,本来就不宽敞的楼道被自行车占满,有的楼道内,废旧自行车被主人遗弃到楼梯下方的空隙中。“楼道空间本就狭小,废旧自行车停放在楼道里非常碍事。”在此居住的张女士说。
连日来,记者走访了北园路、羲之路以及银雀山路等路段,这些路段的老小区也存有“僵尸自行车”的问题。车辆不是没车座,就是没轱辘,车篮里也堆满了垃圾或小广告。不仅小区有“僵尸自行车”,就连部分写字楼的停车区也有不少无人认领废弃的车辆。这些无主车辆长期占据小区公共空间,确实成为其他业主的心头烦,也给物业监管带来了难度。
居民:不卖占地方 卖又不值钱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车和电动车逐渐成为市民主要的代步工具。据金雀山路与祝丘路交会附近的板纸厂小区内住户介绍,有的废旧自行车放置在此已经有6年的时间,车主是一名住户,但就是不清理,也不处置。另一辆自行车放了也有3年了,车主是一名租户。
“原来这家住户以前骑自行车,后来买了电动自行车,时间不长又买了辆轿车,这两辆车就闲置下来了。另一辆车的车主已经搬走了,走时嫌处理起来太麻烦,就直接扔在这里了。”居民刘女士介绍。
“我也知道放着是挺占地方的,但卖也卖不了几个钱,还不如放在这里,说不定什么时候还能骑一下。”一名车主告诉记者,“但放置一段时间就忘了楼道里还有自己的自行车。”
“其实就是没人张罗,谁家也不差卖废品的这两个钱。”居民周女士建议,她希望小区进行统一清理,一年集中清理一两次。每次清理完,将废弃自行车拉到指定地点,贴出通告,动员居民,有修理价值能够再利用的就联系捐给农村或者贫困学生,不能再使用的,就直接送到废品回收站回收再利用。这样既节省了空间,美化了环境,还可以让废旧自行车变成再生资源。
然而记者询问了几家废品回收点,他们并不收二手自行车。收废品的蔡先生说。“自行车卖不了几个钱,如果成色还不错而且还能用的话,能卖二三十元,如果质量太差,就只能按照废铁来收了,一辆自行车估计也就能拆出10斤左右的废铁。”蔡先生说,“我劝你别卖了,卖的钱还不够买瓶饮料呢,我要是收了你这车,还不够费事的。”
物业:自知无权处理 惟恐惹出麻烦
记者了解到,许多社区物业都曾组织居民清理过楼道杂物,然而,这些“僵尸”自行车却成了最棘手的事情。物业对于小区的“僵尸”自行车不满,但又有些无可奈何。“居民希望我们物业能对废旧自行车有效管理。但管理起来很难,自行车也没有任何登记,想找车主并不容易。”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经理说。
“我们之前曾贴过告示,要求居民尽快认领废弃车辆,但很多车子至今找不到主人。”一家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说。尽管许多业主建议将这些车子清理走,却物业多次贴出告示,要求废旧车的主人在规定日期内清理,但始终没有回音。这些车子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物业无权私自处理。如果随便处理掉,业主可能会产生不满。“如果处理了,车主可能会回来找,随意处理这些自行车,还有投诉的,真是麻烦。”
市房管局物管科:
最好通过业委会商讨处理措施
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废旧自行车是业主的私有财产,若物业发出清理通知后仍没有及时清理,不仅给物业管理带来一定的成本,同时也造成了公共空间的浪费,业主集体有权决定“僵尸自行车”的命运。因此,处理废旧自行车时,物业最好能通过业主委员会商讨具体处理措施。
律师:
处理前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
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针对长期闲置且无人认领的废弃自行车,如果确已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小区物业或社区可按照无主物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为避免构成民事侵权,相关部门可在处理前在小区显著位置贴出相应告示,并限定期限通知车主前去认领。在期限过后不来认领的车辆,物业或社区可以按无主财产处理,所得资金用于改善小区的环境或生活设施等。
沂蒙晚报记者袁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