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查获黑校车
青岛新闻网11月3日讯(记者 任俊峰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没有合法手续,“大鼻子”就拉着学生上路。11月3日,即墨某幼儿园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被城阳警方罚款1万元。
11月1日早晨7时30分左右,在黑龙江北路城马路口,一辆车号为鲁UB2XXX牌的“大鼻子”校车因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被城阳交警拦下。交警发现,该车上拉了一车儿童准备到即墨某幼儿园上学,该车司机提供不出校车专业标牌。
司机李某称,该专业校车去年年底购买,专门接送幼儿园儿童,一直没办理校车标牌。幼儿园校长金女士称,该车辆是正规渠道购买的校车。
交警表示,该车涉嫌未取得校车标牌违法提供服务,属于黑校车的范畴,按法律规定予以扣留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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