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1月1日对2016年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了公告。销售三批次不合格产品企业的负责人均被约谈并责令整改。
据悉,此前省食药局抽检中发现三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小黄鱼、黄花鱼和滏阳河老白干。
其中,抽样自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黄岛商场的小黄鱼检出环丙沙星、恩诺沙星超标,黄岛区食药局已依法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封存销毁剩余0.5公斤小黄鱼,并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处罚。
抽样自平度市东阁乡福安农贸市场的黄花鱼(小)检出环丙沙星超标,平度食药局依法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并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处罚。
莱西市客隆商店销售的滏阳河老白干此前被检出依相关标准不得检出的纽甜。莱西市食药局依法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没收封存剩余滏阳河老白干酒17瓶,约8.5公斤,金额510元,并立案调查。经查,莱西市客隆商店销售的滏阳河老白干酒进货索票索证齐全,履行了进货索证索票及查验义务,莱西市食药局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莱西市客隆商店免予处罚。不合格滏阳河老白干产品标注生产企业为衡水滏阳河酿酒有限公司,目前此案源已移交衡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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