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姐购买二手房的所在小区
李大姐接受记者采访
李大姐布置的房间干净整齐
潍坊有位李大姐买了套二手房,虽然地方小但是设施齐全,收拾的利索,可是刚住上没两天,却有人敲门要求她搬出去。
据《拉呱》报道,今年1月份李大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卖房人刘绍明,一共花了14万购房,10月1号正式入住,可是到了4号真正的房主却找上门来。买房子不是小事,卖房人跟真正的房主并不是同一个人,李大姐为什么会有出这么大的错呢?
李大姐告诉记者,购房的地方是回迁户,回迁户临时没有房产证。出于对自己朋友的信任,再加上价格也比较便宜,李大姐没多想,只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就把钱交给卖房人。直到真正房主找上门,李大姐这才觉得不对。原来卖给她房子的刘绍明是此房的上任租户,房主并不知情,房子被莫名其妙的转手了。
把卖房介绍人和刘邵明一起找来了解情况得知,刘绍明因为着急用钱所以想出了卖房的办法,并答应尽快把钱还给李大姐。
李大姐前两年离婚,独自带着两个孩子,这14万几乎是她全部积蓄,虽然花钱买了房子,但现在李大姐仍然要交钱租住在这里。并且房东给李大姐下了最后期限,月底前必须搬走。刘绍明答应还钱却一直没有动静,电话也不接,无奈之下,李大姐来到当地派出所。民警说,如果刘邵明果存在欺骗的主观意图,那就有可能涉嫌诈骗。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王建华说:“刘绍明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他无权对房产做出处分。事后也没有得到房主的追认,所以这是一个无效的民事行为,他应当返还购房者的房款。如果给购房者造成损失的话,也应当赔偿购房者相应的损失。
编后:购房是大事,购买二手房前一定要核实房主身份,查看房子的相关证件信息,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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