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通知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自11月起,济南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环检将与安检周期一致,且应在同一地市进行。
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
继机动车“6年内免安检”出台后,环检“6年免检”政策也于今年1月1日在济南落地,凡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内免于环保上线检测。不过自今年年初以来,即使车辆符合免检的条件,车主还是需要每两年领取一次环保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免检只是不需要上线检测尾气。
根据此次《意见》,今后车主在环检这个问题上更方便了。自2016年11月1日起,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对新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登记、六年内免检及排放定期检验合格等车辆均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免检新车不用领黄绿标,定期检测合格的车辆也不需要领取了。
尾气还得测,环检通过才能拿到“安检标”
虽然环保部门下月起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但是尾气检测并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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