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要求张大哥交纳11760元的停车费(视频截图)
随着私家车进入家庭,停车费也逐步被大家接受,在济南,大多是一个小时2元,停一天约几十元,也许大家会觉得这有点高,但是潍坊一位张大哥却要交一笔11760元的停车费。
据《小溪办事》报道,潍坊市东邵村民张大哥去年8月开着小货车拉着石头,石头掉落意外砸伤路人,因出现交通事故,车被交警扣押。如今交通事故已经处理完毕,张大哥拿着交警开的放行凭证去取车,停放13个月,停车场要求交纳11760元的停车费,平均每天30元。张大哥告诉记者,出事的小货车价值2万多元,如果不是为了处理交通事故,车就不想要了,不如买辆新车。
张大哥表示很委屈,停车场是交警部门指定的,即使自己不满意停车费也没有办法。记者来到交警指定的停放事故车辆的风华停车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停车费是按物价局批准的。从潍坊市交警峡山大队记者得知,目前只有风华停车场是经过备案的惟一一家具备资质的合规事故停车场,车辆查封前停车费用是由交警部门通过国家拨款方式支付的,查封后不再由交警部门负责。一天三十元的价格是由市场价格来决定的。
事故车从查封到解封这段时间,停车费应该由谁来付呢?潍坊市物价局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行政机关来支付,所以未对事故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做出指导。
按照《行政强制法》第26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务、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进入司法程序后,物价局就不能对价格进行约束指导。法院属于审判机关,不属于行政机关,无权制定价格也不需承担费用,所以从查封到解封期间的价格只能由市场决定。 停车费到底是谁来支付、付多少成了一个难题。
随后,记者来到风华停车场。风华停车场给记者出示了停车收费的标准文件,正常收费每天30元。经过记者的协商后,停车费用给张大哥减免了4000元,张大哥也办完手续可以提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