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的欠费信息
10月10日,本报报道《市民自由停车遭遇随意收费》后,接二连三接到市民来电反映停车收费混乱问题。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停车集团”)明确表示,遇到不合理收费的问题,市民可投诉。
新规发布前一日市民就有欠费记录
9月1日起,济南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正式进入电子时代,车主可通过济南停车APP、微信、支付宝支付停车费用。这一规范的实施,旨在制约路边停车乱象,但近期多位市民称遇到乱收费问题。
近日,郭女士向本报反映,8月31日,其将车停放在省府前街路西的停车场。“因为我停车的时候就已经晚上6点多了,收费的人说他们要下班了,就让我交了8元现金,我知道第二天就要电子收费了,所以还好奇地问了一句以后要怎么交钱,收费员跟我说他正练习,后来我就走了,根本没看到他有没有拍照。没想到,后来我发现系统里竟然挂着我欠费未缴的信息。”
郭女士当晚因有事着急走,并未向停车管理员索要发票,在发现自己的欠费记录后,郭女士虽一直想维权,却没了底气。
不到1分钟收2元车主感觉很“委屈”
相比较于郭女士停了车却被线上线下双重计费,市民李女士更是委屈。据称,10月13日,李女士驱车前往县西巷赴约,在县西巷的路边停车泊位停靠后,发现离目的地相距甚远,于是又决定将车停在目的地附近。而就在这前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李女士就已经被该处停车管理员计费。
“我当时停下车,看着比较远,就提车走了,前后不到一分钟,根本没看到停车管理员过来拍照,也没有短信提醒什么的,我更无从知晓自己欠费。而且现在都电子支付了,商务出行的发票也不知道去哪开。”
停车集团表示发现问题可投诉
对于这两起道路停车收费的问题,停车集团称市民可致电投诉。据称,道路停车泊位的收费方式为进库、出库即为一次,属于正常计费。但遇到李女士这种停车不足1分钟的情况,可与停车管理员协商沟通,不予计费。“若需要发票,可当场向停车管理员索要定额发票,未在现场支付的金额,可去停车位置所在的区公司开取增值税发票。”
对于郭女士新规执行前就已欠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8月31日已在试运行阶段,即使有拍照留存的欠费记录也属正常。但若是遇到线上线下双重计费或未曾看到停车管理员拍照、停车不足1分钟就已离开的情况,“我们只能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