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本报刊文《幼儿园里男童铅笔戳伤同学眼睛》引起关注。目前,受伤男童王明(化名)已醒,由于幼儿园监控出现故障,没有证据证明是王明的同学李华(化名)伤人,因此,对责任认定、赔偿等问题,王明家长、李华家长和幼儿园三方尚未达成共识。
16日上午,眼睛被戳伤男童王明(化名)右眼纱布被拆除,但是眼睛上仍有血丝。王明醒来后回忆,当时李华(化名)曾向他说了一句“我不是故意的”,此事已被班主任张老师确认。下午,王明父亲说起孩子的情况时一度哽咽,“这是永久性损伤,孩子目前还不知道自己眼睛的情况,先瞒着他吧。”
关于王明右眼后续的恢复治疗,王明父亲介绍,一周内他还需要根据恢复情况进行二次手术,“昨晚是紧急手术,还得做二次探查,等3个月后眼角膜拆线时再安装人工晶体。”
截至16日下午,事件相关三方尚未达成共识。16点左右,记者联系李华家长,“幼儿园监控坏了,现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是我孩子伤人,我同意走法律程序,如果认定是我孩子的过失,该承担的我一定不会逃避,但不同意私下协商。”李华家长说,“但是现在孩子看病要紧,各项治疗还没结束,事故责任也还没认定,所以我也不好再去医院看孩子。”对此,王明家长表示,只想赶快把孩子治好,“暂时没有心思做其他事情。”
“事发后老师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责任确实在我们幼儿园,这点我们不会推卸。”小太阳幼儿园园长张女士说,“先治好孩子,我们园方一定会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据了解,园方已垫付1万元医药费,张女士表示后续还会积极配合王明治疗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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